物业服务费旧称物业管理费,从实施政府定价到实施政府指导价已经在黑龙江省走过了漫长的十年路,1998年我省实施物业服务费政府定价以来,物业费的标准一直在0.25元/月使用面积,一段时期以来,政府定价的物业收费对于推进物业管理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十年间,房屋配套设施发生变化,旧区改造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并广泛推行,加之近年来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业主大会制度、物业收费的指导价等相继确立,然而,在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旧小区的物业收费率同比十年前不升反降!
物业人会说:应该组建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不交费的应该起诉....
企业应该加强自身建设....
应该考虑强制措施....
不赚钱的物业项目应该尽早退出.....
我说,上述措施是必要的,但是针对物业管理行业实际,物业人应该在创新中发展,上海某物业公司提出的交物业费送保险等等创新的举措值得物业行业加以研究和推广,同时商业银行推出的信用卡物业行业如何利用其实施代收代扣物业费.....,想吧!!物业行业应该在创新中求发展,竞争中求生存,在求变中将企业做大做强。哪个企业能够引领起“时尚”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这个企业就一定能够在艰难的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中早日迎来朝阳!!